近日,江蘇“西瓜裂瓜”經媒體報道后,公眾對西瓜開裂的原因以及膨大劑的使用產生了諸多疑問。膨大劑究竟是什么?國家是否允許其用于農業生產?對人體是否有危害?……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中國農業科學研究院植物保護研究所研究員張朝賢。
國家明確對膨大劑嚴格管理
記者:膨大劑究竟是什么?有何作用?在我國主要用在哪些蔬菜水果中?
張朝賢:20世紀20至30年代,人類發現植物體內存在微量的天然植物激素如乙烯和赤霉素等,具有控制生長發育的作用。到40年代,開始人工合成類似物的研究,并逐漸推廣使用。目前,植物生長調節劑已在世界上廣泛應用于農林業生產。我國從50年代起開始生產和應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它的應用可以大幅提高農作物產量、改進農產品品質。
大家所說的“膨大劑”屬于植物生長調節劑中的一類,具有加速細胞分裂,促進細胞增大、分化和蛋白質合成,提高座果率和促進果實增大的作用。常用的有氯吡脲、赤霉酸。在我國,氯吡脲主要用在西瓜等園藝作物上,赤霉酸主要用在柑桔等作物上。從多年使用的情況看,技術成熟,生產效果好。
記者:農業部是否準許膨大劑在生產中使用,或者有相關規定約束?
張朝賢:我國明確將膨大劑納入農藥管理范圍進行嚴格的控制。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只有取得農藥登記并辦理了生產許可的農藥產品,才能進行生產、經營和使用。我國對農藥登記要求十分嚴格,申請登記的農藥產品,只有經科學評價,證明較好的防治效果,對人畜健康和環境影響可控,方可取得登記。已使用的農藥,若發現對農林生產、人畜安全或生態環境有較大風險時,將限制使用或撤銷登記。
氯吡脲、赤霉酸在我國屬于登記允許使用的農藥品種。我國在批準農藥登記時,在標簽上規定了用藥時期、劑量和施用方法,標注了使用范圍和安全間隔期。同時,先后制定了《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殘標準來規范農藥的使用。大量田間試驗證明,膨大劑在合理使用下對西瓜品質無明顯不良影響。在實際應用中,瓜農應按照標簽規定的用藥劑量、用藥時期和施用方法施藥,如果使用時期不當,或者擅自提高劑量或處理不均勻,會導致局部濃度過高,出現畸形果、裂果等藥害癥狀。
江蘇“爆炸瓜”由多種因素綜合引起
記者:江蘇一些地方出現“西瓜裂瓜”是何原因,是使用膨大劑不當,還是天氣原因?以往是否出現過?
張朝賢:江蘇一些地方出現“西瓜裂瓜”現象是多種因素綜合引起的。首先,與種植的品種有關。此次出現“裂瓜”的西瓜品種叫“日本全能冠軍”,去年剛在當地引進推廣,其特點是皮薄、易裂。其次,是天氣因素和西瓜生長特點共同作用的結果。西瓜在經歷長時間干旱后,短期內大量吸收水分容易脹裂。今春以來江蘇干旱較重,在出現“裂瓜”的前后幾天,恰逢當地下了大雨,在低洼地、水多的地方,西瓜吸收水分出現“裂瓜”情況比較多。第三,與膨大劑使用時期不當有關。膨大劑一般應在西瓜雌花開花的當天或花前1至3天噴在瓜胎上,而且應按登記時推薦的用量施用。而江蘇一些瓜農是在西瓜已經接近成熟時施用,容易出現裂瓜。就目前情況看,江蘇局地出現的西瓜“裂瓜”現象屬個別情況,以前在國內很少出現,目前也未在其他省份發生。這類問題是生產技術問題,而非質量安全問題。
目前沒有證據表明膨大劑危害人體健康
記者:膨大劑對農作物會產生何種影響,對人體有無危害?
張朝賢:膨大劑的使用有一定技術要求,對不同的農作物、不同的品種產生的影響不一樣。正常使用條件下,可以促進果實增大、早熟、提高產量。但是,如果過量使用或使用時期不當,可引起果實畸形、裂果、掉果等藥害現象。
為了保障人體健康,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世界衛生組織(WHO)建立了農藥安全評價規范和準則,歐美等發達國家建立了一套嚴格的風險評估制度。我國根據國際準則,在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建立較為完善的農藥安全評價體系。美國、日本等許多發達國家將其列為不需要進行毒性管理豁免物質清單,其殘留不需要制定安全限量標準,目前還沒有科學的證據表明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記者:有報道稱膨大劑由日本研制,但后來出現瓜果畸形,不再使用,是否屬實?
張朝賢:氯吡脲最早是在美國首先研發的,日本于1985年開始生產和使用。據查證,目前,氯吡脲仍在日本登記和使用,登記范圍為葡萄、獼猴桃、西瓜、甜瓜、茄子、煙草等作物,并非像有些專家所說的,日本已停止登記和使用。目前,氯吡脲不僅在我國使用較廣,而且在美國、歐盟、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都在廣泛使用,長期的使用實踐證明,對人體健康不會產生危害。
赤霉酸作為植物生長調節劑,最早由英國于1961年研制生產。目前,赤霉酸在全世界范圍內廣泛使用,尚未發現對人體有害。(新華社記者于文靜 董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