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設農業強國,關鍵靠改革增動力。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深化農村改革,必須繼續把住處理好農民和土地關系這條主線,把強化集體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實現農民集體成員權利同激活資源要素統一起來,搞好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的權利分置和權能完善,讓廣大農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深化農村改革要在守住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與保護農民利益并重,全面激活農村各類資源要素,建立農民穩定增收長效機制,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加快農業強國建設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改革創新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永恒主題,農村改革對于全局發展的意義尤為重大。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村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為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注入了強大動能。新征程上,建設農業強國目標更高,任務更艱巨,改革創新的“驅動力”也需要更加強勁。
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集成改革激活土地資源
深化農村改革要以土地制度集成改革為牽引。應始終把“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財產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統籌推進農村承包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等聯動改革,發揮改革綜合效能,全力激活農村土地資源。
扎實做好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整縣試點工作,探索多元化延包模式和集體成員權益保障機制,確保農民群眾依法公平合理地享受土地承包權益。
深入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采取出租、入股和合作等依法依規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并利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政策,優化農村建設用地布局,支持鄉村建設和產業發展。
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兼顧國家、集體和農民利益,同時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制度,將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農村、留給農民。
以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激活市場主體
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動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是建設農業強國的應有之義。一方面,以解決“誰來種地”為導向,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新型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建立契約型、股權型利益聯結機制,帶動小農戶專業化生產,提高小農戶自我發展能力。另一方面,以實現“把地種好”為目標,加快形成組織結構合理、專業水平較高、服務能力較強、服務行為規范、全產業鏈覆蓋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加強探索創新,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內容、方式和手段創新,推進信息化、智能化同農業社會化服務深度融合。此外,還要加強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用途監管和風險防范,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維護小農戶權益。
以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激活集體資產
目前,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階段性任務已基本完成,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拓寬新型集體經濟發展路徑成為新階段改革的主要任務。
要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賦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更加清晰而有保障的集體資產權利,繼續開展集體資產收益權抵押擔保、有償退出試點。建立全國農村集體資產大數據庫,健全農村集體資產各項管理制度,實現數據共享。完善有關稅收、土地、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統一經營服務、盤活用好集體資源資產,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將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鄉村治理機制改革相結合,強化基層組織功能,切實保障農民群眾政治上的民主權利、經濟上的物質利益。
以破除二元體制機制障礙暢通城鄉要素流通
城鄉融合發展有利于改善農業勞動力和其他要素的組合,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綜合競爭力。暢通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關鍵在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在城鄉規劃布局、要素配置、設施服務、產業發展、生態保護等方面構建起城鄉互聯和協調發展的體制機制。
在空間范圍上,把縣域作為全局性推動城鄉融合的突破口,將工業和農業、縣城和鄉村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謀劃,依托一體化規劃引導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推動形成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的發展格局。
在要素保障上,著力破除戶籍、土地、資本、公共服務等體制機制弊端,加大財政支持農業農村力度,重點推進城鄉教育、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建立職業農民、各類人才和工商資本入鄉促進機制,吸引更多有情懷、擔當、技能的人才帶著技術、信息和資金等先進生產要素扎根農村,讓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迸發更大活力。